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绵阳师范学院科技处处长工作职责 |
1.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管理工作的法律、政策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,坚持遵章按学校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。 2.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,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,从思想上、制度上和执行过程中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。 3. 组织制定和修订有关科技工作的规章制度,廉洁、有序、高效地开展工作。 4. 依据国家和上级部门的科技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,结合学校建设发展目标,组织编制全校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,制定年度科技工作计划,并予以实施。 5. 负责科技处内部的管理与建设工作,组织好处内工作人员的政治、业务学习活动,协调处各岗位工作。 6. 组织各类纵向科研项目的申报、立项和项目管理工作,协助横向和重要科技合作及科技服务项目的立项工作。 7. 组织全校科技成果的鉴定、评审、奖励申报、知识产权申请及科技成果转化、科技服务等工作。 8. 按时申报年度经费计划,负责校内课题经费的计划和分配意见,各类科研配套、资助经费的审批,严格执行经费的申报和审批制度。 9. 负责学校学术交流活动的审批、组织、协调管理工作。 10.负责校学术委员会、社科联和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管理、协调工作。 绵阳师范学院科技处副处长工作职责 1. 负责科技处内部管理与建设工作,从思想上、制度上和执行过程中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,负责实施处内工作人员的政治、业务学习活动。 2. 协助处长拟订全校中、长期科研发展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、年度工作总结和科研管理办法。 3. 协助处长做好有关科研工作请示报告的审批落实工作,及时完成校内外相关部门和学校需要的文件资料。 4. 协助处长分管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科研工作管理事务。 5. 协助处长分管学校社科联和学风建设的管理工作。 6. 分管科技处的文件、档案和资料管理工作,协助处长实施合作交流工作。 7. 完成学校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。 |